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 |
龙星化工 |
股票代码 |
00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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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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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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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刘飞舟 |
李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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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 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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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9-8869260 |
0319-8869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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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9-8869535 |
0319-8869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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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feizhl@sina.com |
lxlishumin@126.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炭黑、白炭黑及煤焦油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为国内炭黑行业骨干企业。
1、 炭黑
炭黑按照用途通常分为橡胶用炭黑和非橡胶用炭黑。其中:非橡胶用炭黑包括色素、导电、塑料等专用炭黑;橡胶用炭黑分为轮胎用炭黑和其他橡胶用炭黑两种。炭黑作为生产橡胶的补强剂和填充剂,能提高橡胶的强度和耐磨性等物理性能,是橡胶加工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轮胎用炭黑在所有炭黑产品中用量最大,在汽车轮胎生产使用中炭黑后,汽车轮胎物理性能的改善增加了轮胎的行驶里程和使用寿命,同时也使汽车轮胎的加工过程变得更加容易。炭黑工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汽车工业的发展进程,对改善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
公司炭黑产品主要在橡胶行业中使用,同时在油墨涂料等行业中也有应用。按照炭黑粒子直径、结构性、吸碘值、DBP吸收值等指标,公司橡胶用炭黑产品可划分为十多个种类,主要应用于越野轮胎、载重轮胎等各类车辆轮胎生产,部分用于桥梁用胶垫、输送带及其它要求耐磨性能极好的橡胶制品的生产。在应用于轮胎生产时,公司炭黑产品可区分为硬质炭黑和软质炭黑两类使用,其中:硬质炭黑应用在轮胎的胎面部位,可以和橡胶分子之间形成结合力很强的化学键,从而提高橡胶的硬度、强伸性能和耐磨性能;软质炭黑可以有效的填充到橡胶分子间形成的空隙中,改善橡胶的粘弹性,多用在轮胎的胎侧和胎体部分,增加轮胎在滚动过程中的耐曲挠性。
公司使用先进的炉法工艺生产炭黑,产品以乙烯焦油、蒽油和煤焦油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炉法生产的特点是,燃料在反应炉中燃烧,提供原料裂解所需的热量。燃烧和裂解过程同时发生。根据所用原料形态的不同,炉法生产可分为气炉法和油炉法两种,目前我公司使用油炉法生产炭黑。在炉法生产工艺流程中,反应炉是核心设备。生产不同品种的炭黑需采用不同结构尺寸的反应炉。空气和燃料在反应炉中燃烧,原料经雾化后喷入燃烧的火焰中,经高温热解生成炭黑。炭黑悬浮于燃余气中形成烟气。烟气经急冷后送空气预热器、油预热器进一步降温,最后送入袋滤器,分离出的炭黑送到造粒机中造粒,然后在干燥机中干燥。我公司炭黑产品在造粒方法上使用湿法造粒法,是一种先进的生产方式。湿法造粒是将粉状炭黑和适量的水和黏合剂加入湿法造粒机中,在造粒机搅齿的作用下均匀混合,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形成均匀的球形颗粒。然后经过干燥机干燥脱除水分,分级筛选、精致,最终形成均颗粒状产品。湿法造粒的炭黑颗粒大小均匀,具有一定的强度,在存储、包装、运输过程中颗粒的破碎大幅度减少,粉剂含量低,避免了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粉尘的污染,不会因炭黑颗粒破碎造成橡胶混炼设备的阻塞及炭黑分散不均匀的现象。
2、白炭黑
白炭黑主要成分是水合二氧化硅,因其结构和功能与炭黑类似,故称为白炭黑。白炭黑作为一种环保、性能优异的助剂,主要用于橡胶制品、纺织、造纸、农药、食品添加剂领域。随着硅橡胶、功能新材料及涂料等行业的迅速发展,对沉淀法白炭黑的需求量将迅速增长,其前景广阔。
本公司白炭黑产品包括轮胎用白炭黑、制鞋用白炭黑、硅橡胶用白炭黑、载体及消光剂用白炭黑等四个类别,轮胎用白炭黑是最重要的产品。
本公司的白炭黑为沉淀法白炭黑,采用固体硅酸钠加硫酸的生产工艺。固体硅酸钠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溶解在水中形成液态固体硅酸钠,液态固体硅酸钠在反应釜中和一定浓度的硫酸进行中和反应后生成沉淀法二氧化硅,即白炭黑。然后含白炭黑的料浆经压滤、洗涤将固体二氧化硅分离,在经干燥机干燥至符合要求的含水范围内,包装入库。
3、煤焦油制品
本公司具有炭黑专用油、轻油,洗油、酚钠盐和工业萘生产能力,为炭黑产品生产配套而建设。主要产品为炭黑专用油,用于公司炭黑产品生产,其他品种产量较少。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总资产 |
3,379,986,412.58 |
2,795,621,357.39 |
20.90% |
2,517,077,655.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88,884,206.14 |
1,506,884,863.34 |
5.44% |
1,314,654,276.08 |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4,560,114,814.45 |
3,438,539,047.58 |
32.62% |
2,295,745,792.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3,691,001.03 |
171,634,188.69 |
-39.59% |
77,455,520.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4,518,221.70 |
170,212,638.81 |
-38.60% |
49,519,517.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606,534.18 |
-13,594,326.94 |
1,413.83% |
248,739,250.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52 |
0.3576 |
-39.82% |
0.16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52 |
0.3576 |
-39.82% |
0.16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2% |
12.20% |
-5.48% |
6.07%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003,283,827.33 |
1,196,859,541.95 |
1,198,456,513.96 |
1,161,514,93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410,306.31 |
47,688,649.12 |
34,763,034.55 |
9,829,01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846,989.57 |
47,356,621.70 |
35,485,135.16 |
12,829,475.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973,869.13 |
124,467,405.40 |
-108,812,158.83 |
43,977,418.4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47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6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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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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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山 |
境内自然人 |
19.95% |
97,897,902.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冀兴三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4.80% |
72,629,372.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俞菊美 |
境内自然人 |
3.11% |
15,246,750.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刘河山 |
境内自然人 |
1.83% |
8,965,713.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刘鑫 |
境内自然人 |
1.30% |
6,357,600.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刘凯飞 |
境内自然人 |
1.29% |
6,329,700.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江漫 |
境内自然人 |
0.72% |
3,523,300.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江浩 |
境内自然人 |
0.61% |
3,000,000.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陈敬丰 |
境内自然人 |
0.53% |
2,589,400.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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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群 |
境内自然人 |
0.42% |
2,056,501.00 |
0.00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刘河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的胞弟,经两人出具的《关于不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明》确认,两人不构成一致行动人。截止报告期期末,刘江山、刘河山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19.95%、1.83%。刘鑫和刘凯飞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弟刘红山先生之子女,截至报告期末,刘鑫、刘凯飞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30%、1.29%;江浩和江漫是俞菊美女士的长子、次子,截止报告期末,俞菊美、江浩、江漫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3.11%、0.61%、0.7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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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的议案》,同意在山西省长治市设立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主要从事碳基新材料研发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8日和2022年3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龙星已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山西龙星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注册日期:2022年3月24日,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英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4月11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公司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提名杨津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杨津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龙星隆(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Longxing Chemie GmbH龙星化工(欧洲)贸易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9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注销核准通知书》,全资子公司龙星隆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议案。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8日和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2年6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90,82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为4,908.2万元(含税)。
7、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3.6万股。上述股票于2022年7月6日上市流通。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5日和2022年7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总股本由489,680,000股增加为490,820,000股。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10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龙星化工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河北新珑已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达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