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298,5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股票简称 |
龙星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442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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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龙星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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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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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王冰 |
李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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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
|
传真 |
0319-8869260 |
0319-8869260 |
|
电话 |
0319-8869535 |
0319-8869260 |
|
电子信箱 |
lxir@longxing-chem.com |
lxir@longxing-chem.com |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高品质纳米级炭黑、白炭黑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内十强炭黑企业,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理事单位。公司专注于炭黑产品、工艺及制造体系的创新与应用,是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设有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并通过了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
(二)主要产品和用途
1、炭黑
炭黑是一种由烃类化合物(液态或气态)经不完全燃烧或热裂解生产,主要由碳元素组成,粒子尺寸在11至100nm之间,以近似于球体的胶体粒子及具有胶体大小的聚集体形式存在,外观为黑色粒状或粉末的工业产品。炭黑是我国现代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功能材料之一,能够赋予其他材料或制品一些特殊的使用性能,被广泛用于轮胎,胶管、减震件、密封件、电缆等橡胶制品,以及塑料制品、涂料、电池材料添加剂等众多应用领域。根据用途的不同,炭黑可分为橡胶用炭黑和非橡胶用炭黑,其中橡胶用炭黑约占炭黑消费总量的90%。公司炭黑产品主要在橡胶行业中使用,同时在油墨涂料等行业中也有应用。按照炭黑粒子直径、结构性、吸碘值、DBP 吸收值等指标,公司橡胶用炭黑产品可划分为六大类二十多个品种,主要应用于汽车轮胎、工程胎、飞机轮胎等各类轮胎,部分用于高铁减震垫、建筑物减震橡胶、输送带及其它高端橡胶制品的生产。按功能划分,炭黑产品可分为硬质炭黑和软质炭黑,在轮胎应用中,硬质炭黑应用在轮胎的胎面部位,可以和橡胶分子之间形成结合力很强的化学键,从而提高橡胶的硬度、强伸性能和耐磨性能;软质炭黑可以有效的填充到橡胶分子间形成的空隙中,改善橡胶的粘弹性,多用在轮胎的胎侧 和胎体部分,增加轮胎在滚动过程中的耐曲挠性。公司使用先进的炉法工艺生产炭黑,产品以乙烯焦油、蒽油和煤焦油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炉法生产的特点是,燃料在反应炉中燃烧,提供原料裂解所需的热量。燃烧和裂解过程同时发生。根据所用原料形态的不同,炉法生产可分为气炉法和油炉法两种,目前我公司使用油炉法生产炭黑。在炉法生产工艺流程中,反应炉是核心设备。生产不同品种的炭黑需采用不同结构尺寸的反应炉。空气和燃料在反应炉中燃烧,原料经雾化后喷入燃烧的火焰中,经高温热解生成炭黑。炭黑悬浮于燃余气中形成烟气。烟气经急冷后送空气预热器、油预热器进一步降温,最后送入袋滤器,分离出的炭黑送到造粒机中造粒,然后在干燥机中干燥。我公司炭黑产品在造粒方法上使用湿法造粒法,是一种先进的生产方式。湿法造粒是将粉状炭黑和适量的水和黏合剂加入湿法造粒机中,在造粒机搅齿的作用下均匀混合,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形成均匀的球形颗粒。然后经过干燥机干燥脱除水分,分级筛选、精制,最终形成均颗粒状产品。湿法造粒的炭黑颗粒大小均匀,具有一定的强度,在存储、包装、运输过程中颗粒的破碎大幅度减少,粉剂含量低,避免了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粉尘的污染,不会因炭黑颗粒破碎造成橡胶混炼设备的阻塞及炭黑分散不均匀的现象。
2、白炭黑
白炭黑主要成分是水合二氧化硅,因其结构和功能与炭黑类似,故称为白炭黑。白炭黑作为一种环保、性能优异的助剂,主要用于橡胶制品、纺织、造纸、农药、日化、食品添加剂等领域。随着硅橡胶、功能新材料及涂料等行业的迅速发展,沉淀法白炭黑的需求量也同步增长,市场前景广阔。本公司白炭黑产品主要应用于轮胎、橡胶制品、硅橡胶、药物载体、饲料添加剂及消光剂用白炭黑等类别。本公司的白炭黑为沉淀法白炭黑,采用固体硅酸钠加硫酸的生产工艺。固体硅酸钠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溶解在水中形成液态固体硅酸钠,液态固体硅酸钠在反应釜中和一定浓度的硫酸进行中和反应后生成沉淀法二氧化硅,即白炭黑。然后含白炭黑的料浆经压滤、洗涤将固体二氧化硅分离,在经干燥机干燥至符合要求的含水范围内,包装入库。
(三)行业情况
1、宏观经济形势
2024年,外部环境变乱交织、内部困难挑战增多、经济稳定运行难度上升,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及时部署一系列增量政策,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GDP实现同比增长5%,经济总量首次突破130万亿元大关,进一步彰显了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蓬勃活力。
2、行业发展状况
炭黑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高分子纳米材料,广泛应用于轮胎、橡胶制品、新能源、油墨、涂料、塑料等领域。2024年,炭黑上游原材料价格有所回落,煤焦油年均价格处近三年低位,供需紧张局面得到缓解,整体煤焦油市场价格呈现下行趋势;与此同时,炭黑市场在新增产能投放及东南亚需求增长的驱动下,供需整体呈现增长态势。然而,受原料价格下降、炭黑成本支撑减弱及下游轮胎企业全钢胎需求下滑等多重影响,炭黑全年均价同比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会员企业炭黑生产总量512万吨,同比增加3.87%。
面对炭黑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呈现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公司管理层审慎研判,对集团各业务环节实施精细管控,通过加快项目投产进度、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工艺创新、赋能数字化转型等多措并举,产销量创公司历史新高,稳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各经营管理环节实现一体化高效协同,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定制化服务及创造更高价值。
3、行业相关政策
国家自2020年提出“双碳”目标以来,围绕“双碳”工作陆续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及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内容涵盖科技、财税、金融、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能源综合利用等众多领域。
公司紧抓国家“双碳”战略机遇,积极谋划部署碳减排路线,确定中长期降碳目标。一是完成炭黑企业在原材料生产与提取、制造和加工、运输和物流、使用和维护、废弃物处理和回收等碳足迹梳理和全生命周期的分析,并于2023年4月在世界炭黑大会上发表;二是通过与北京化工大学等校企合作,研究节能高效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碳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实现洁净绿色生产等降碳措施,打造国家级绿色工厂;三是积极推进新型炭黑原料制备与生产攻关项目,逐步实现产品的绿色循环降碳目标。
目前炭黑行业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21年352万辆上涨至2024年1,287万辆,近三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平均年增长率高达54%。随着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超高续航、超低噪声、超低滚阻、高抓地力的新能源电动汽车轮胎迎来发展机遇,公司新能源汽车轮胎用高纯净度纳米级炭黑、高分散白炭黑、硅烷偶联剂专用炭黑、绿色环保炭黑等产品也迎来较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的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领域。公司将继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努力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不断迭代先进适用技术,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具竞争力的新质生产力产业基础。
4、公司所处地位
公司是专注从事碳基和硅基纳米材料研发、生产和全球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内十强炭黑企业,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理事单位。公司注重品牌培育,打造“龙星LX”品牌,拥有“龙星LX”驰名商标。“龙星”炭黑是中国橡胶协会指定的“协会推荐品牌”。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检测中心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并取得相应资质。2024年获得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 PLUS),是公司贯彻双碳战略及构建可持续循环发展体系的重要标志。
2023年公司取得由海关颁发的《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获得了河北省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在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方面迈入新台阶。2024年成功入选国家工信部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再获权威认证。公司凭借卓越的技术研发实力、突出的创新能力以及完善的建设条件,2024年获批建立“河北省炭黑技术创新中心”。此次获批是公司持续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举措,更是对公司在炭黑技术研发领域深厚积累的认可。
公司以智能制造、智慧运营和智慧决策为数字化转型目标,创建数智化运营管理平台,通过集成ERP、钉钉、DCS系统与5G物联网,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获得2024年河北省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工厂荣誉,并获邀参展2024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体现了公司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制造领域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总资产 |
4,411,272,021.09 |
3,803,799,227.28 |
15.97% |
3,379,986,412.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40,990,566.88 |
1,721,653,734.42 |
6.93% |
1,588,884,206.14 |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355,428,893.24 |
4,272,157,895.03 |
1.95% |
4,560,114,814.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086,515.57 |
110,401,690.59 |
28.70% |
103,691,001.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6,465,180.31 |
111,400,519.92 |
22.50% |
104,518,221.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38,575.12 |
127,773,263.63 |
-145.58% |
178,606,534.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07 |
0.2276 |
27.72% |
0.21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28 |
0.2276 |
11.07% |
0.21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7% |
6.69% |
1.28% |
6.72% |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000,563,555.74 |
1,034,986,999.68 |
1,087,845,081.61 |
1,232,033,256.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195,142.76 |
35,323,355.94 |
49,587,085.12 |
29,980,931.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972,044.91 |
33,676,962.01 |
48,719,824.14 |
27,096,349.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70,901.79 |
209,942,738.86 |
-259,858,247.42 |
124,147,835.2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46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98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江山 |
境内自然人 |
19.45% |
97,897,902 |
0 |
不适用 |
0 |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冀兴三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4.43% |
72,629,372 |
0 |
不适用 |
0 |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21组合 |
其他 |
2.95% |
14,856,119 |
0 |
不适用 |
0 |
||||
俞菊美 |
境内自然人 |
2.48% |
12,5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刘河山 |
境内自然人 |
1.78% |
8,965,713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9% |
7,999,600 |
0 |
不适用 |
0 |
||||
刘鑫 |
境内自然人 |
1.32% |
6,625,300 |
90,000 |
不适用 |
0 |
||||
刘凯飞 |
境内自然人 |
1.29% |
6,507,700 |
0 |
不适用 |
0 |
||||
崔传杰 |
境内自然人 |
1.27% |
6,381,700 |
0 |
不适用 |
0 |
||||
江浩 |
境内自然人 |
0.85% |
4,29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刘河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的胞弟。截至报告期期末,刘江山、刘河山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9.45%、1.78%; 刘鑫和刘凯飞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弟刘红山先生之子女。截至报告期末,刘鑫、刘凯飞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32%、1.29%; 江浩是俞菊美女士之子,截至报告期末,俞菊美、江浩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48%、0.8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龙星转债 |
127105 |
2024年02月01日 |
2030年01月30日 |
75,466.86 |
0.20%注: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年付息期未届满,尚未付息 |
注: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本期为第一期,票面利率0.20%。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于 2024年6月19日出具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司发行的“龙星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上次没有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58.25% |
54.74% |
3.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3,646.52 |
11,140.05 |
22.5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5.24% |
15.65% |
-0.41% |
利息保障倍数 |
3.33 |
3.36 |
-0.89% |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号)。
2.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发布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龙星化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等公告。
3.2024年1月31日,公司和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举行了网上路演。
4.2024年2月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4.753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经深交所同意,公司75,475.39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3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
6.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6.13元/股调整为6.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起生效。
7.龙星转债(127105)自2024年8月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8.公司因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由原6.01元/股调整为5.9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9月3日。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8日、2024年6月14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聘任董秘
1.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冰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
1.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和2024年3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2023年度权益分派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了权益分派。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办理了上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71名对象持有的共计337,88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了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22日。
3.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办理了上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85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了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4日。
5.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77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58,17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办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6.本报告期内,公司办理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事项共涉及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合计115,731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77元/股。
7.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8.公司办理了上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71名对象持有的共计337,881股限制性股票解除了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15日。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2.上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本报告期内,公司为116名2024年股权激励对象办理了登记手续,1,25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9月3日。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名称
1.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90,820,000股调整为503,284,269股,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新修订并实施的《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名称由“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证券简称由“龙星化工”变更为“龙星科技”,英文简称由“LXCIC”变更为“LXTG”,证券代码“002442”保持不变;同时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公司已于2025年1月22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股权收购项目
1.2024年7月16日,公司和自然人刘江山与出让方CSRC (SINGAPORE) PTE LTD(中橡(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交易各方就股权交易事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龙星化工和自然人刘江山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中橡(鞍山)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橡(重庆)炭黑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龙星化工受让目标公司55%的股权、刘江山受让目标公司45%的股权。
2.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在签署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经过实地尽职调查,进一步了解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协议各方磋商形成了初步交易方案:公司拟独立收购中橡(重庆)炭黑有限公司 100%股权,暂不收购中橡(鞍山)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且刘江山不再参与收购。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2024年12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战略与ESG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了相关制度。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子公司
1.山西龙星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山西龙星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山西龙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山西龙星注册资本变更为55,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山西龙星100%股权。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10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香港龙星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报告期内该子公司“香港龙星控股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7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